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综述
[2012-04-26] 来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
一、生活垃圾处理总体状况
2009 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71%,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国654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57亿吨,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67座,处理能力为35.6万吨/日,实际集中处理量约为1.12亿吨/年,集中处理率约为71.3%。在567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填埋场有447座,处理能力26.2万吨/,实际处理量为8896万吨/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有93座,处理能力7.12万吨/日,实际处理量2022万吨/年;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厂有16座,处理能力0.67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为135万吨/年。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处理进一步增加,堆肥处理处于萎缩状态,卫生填埋场处理场的数量和处理能力都在增长中(见图 1、图 2、图 3)。按生活垃圾清运量统计分析填埋、堆肥和焚烧处理比例分别占56.6%、1.9%(其中包括综合处理厂数据)和12.9% ,其余为堆放好简易填埋处理 (见图4)。
图1 2001-1009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及处理率
图2 2000-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统计
图3 2000-2009年 垃圾处理能力统计
图4 2001-200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比例
二、标准与政策
2010 年发布与生活垃圾处理以及环境卫生有关的主要标准有:
1、《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
2、《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2010]147 号
3、《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
4、《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5、《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0-2010
6、《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2-2010
7、《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导则》RISN-TG009-2010
8、《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RISN-TG010-2010
9、《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GB/T25179-2010
10、《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技术要求》GB/T25180-2010
11、《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机》CJ/T338-2010
2010年4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 [2010]61 号)。该指南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从内容来说,《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实际上是将现行主要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政策、标准的一些要点进行了汇总;重申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并指出“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从思路来说,它提出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这实际上提出了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途径。
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在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细节有待明确。例如,关于政府监管方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而政府当前的监管能力,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甚至设备配置等,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薄弱。如果没有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跟进,政府监管就会流于空洞 ;对于“生物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其他技术”,没有提出监管要求,在整体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其他技术”能否保障环保达标存在疑问;关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它提出,宜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后处理”的组合工艺,在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前提下,经充分的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后也可采用其他工艺。这一要求过于笼统,技术指导不明确 ;此外,它要求“将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畴,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生活垃圾资源再生模式,有效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再生和源头减量”。但是,垃圾回收利用的目标与责任主体并不明确,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卫生填埋处理。2010 年,新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集中在县城。以县城为服务中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还将持续增加。
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重点是防渗工程。防渗工程的分期建设开始逐步得到重视,通过分期建设可以有效实现雨污分流,降低建设运行成本。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仍然是填埋场运行管理的难点。对于降水量比较大地区,填埋场渗滤液难以通过蒸发和回灌消化,需要建设独立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无论是直接排放还是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后端工艺都需要采用膜处理技术,采用膜处理技术工艺,需要对浓缩液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目前,就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状况看,填埋场垃圾全部渗滤液处理达到普遍存在困难。对于小型填埋场,无论从技术管理、人力资源以及经济条件分析,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要达到国家标准都面临挑战。
填埋气体收集利用或火炬燃烧需要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填埋气体利用方式主要是直接燃烧发电。2010 年,绵阳、合肥、洛阳、武汉、莱芜等城市有填埋场填埋气体发电厂新投入使用。根据调查,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填埋气体发电厂有35座,发电装机容量超过80MW。
填埋气体中的甲烷是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填埋气体收集利也是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贡献。各地积极参与申报CDM项目,2010 年(截止2011年1月27 日)新增加10个填埋气体利用项目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见表1),共计可实现年减排量约60万吨(tCO2e)。
表1 已批准申请CDM的填埋气体利用项目
焚烧处理。2010 年新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6座以上 , 总规模约5000 吨/日 (见表2 ), 比2009年略有减少。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继续成为热点话题。2010年1月7日,广州市白云区李坑生活垃圾焚烧炉一号炉发生水冷壁管破裂,造成5人受伤。本是一起正常的生产事故,却使其成一时热点。此次事故迅速被用作反烧论据,掀起不小波澜。直至两个多月后检修完成全面复工时,仍有部分公众表示质疑。2010年3月18日,因年初对流管破裂事故而停止运行的广州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复工。同时,这个厂引入环保监督机制,由环保部门选派工作人员24小时驻厂监督 ;还建立村民驻厂监督机制,由厂区所在地白云区太和镇挑选驻厂村民。
2010年2月23~24日, 广州市政府邀请32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会同广东省环保厅、广州市城管委、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代表共 74 人,举行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会,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书。此次会议是我国垃圾处理领域由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迄今为止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专家咨询会,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得到绝大多数专家认同。
经过去年的关于生活垃圾焚烧的全民大讨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逐渐得到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实现了理性回归。2010 年 6 月 26 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新闻调查:垃圾困局”,2010年11月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调查 :焚烧——垃圾处理新途径”不同程度的反映了国内对生活垃圾焚烧的认识水平,也是对前一阶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丑化”报道的扭转。关于垃圾焚烧的技术本身的争议已经弱化,社会的关注更加偏重于垃圾焚烧的规范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一些经济发达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克服种种阻力,继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2010 年 6 月,重庆同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了建设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验收,正式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
近年来,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受到广泛质疑,尤其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面临空前压力。例如,2007 年 6 月,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发电厂受到居民反对被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紧急叫停;2009 年 3 月,北京朝阳区上千民众发起请愿活动,反对在朝阳区高安屯建设垃圾焚烧厂;2009年8月,北京发生群体性抗争活动,一些群众自发组织车队或在论坛发贴反对建设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
实际上,北京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的态度已经成为全国的风向标。随着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正式投入运行,以及北京市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开工建设,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在发生改变。
2010 年 8 月,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正式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并由北京市朝阳区和金州环境集团共同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 9 亿多元人民币,是北京市第一座现代化大型垃圾焚烧厂。作为亚洲单线处理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为1600吨,主要技术和设备由日本和欧洲公司提供,采用先进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技术,焚烧技术和烟气处理技术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确保垃圾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严于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部分指标达到欧盟2000标准,该厂运营将为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2010年10月23日,北京市鲁家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门头沟区鲁家山矿区南区举行了项目奠基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 市委副书记、 市长郭金龙、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市委常委李士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晨、市政协副主席赵文芝、市委秘书长唐龙、市政府秘书长孙康林等领导为项目奠基。该项目日处理垃圾 3000 吨,该项目的开工建设,标志着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表2 2010年新投入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0 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 CDM 显著增加,共有 9 个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见表 3),共计可实现年减排量约 128.5 万吨(tCO2e),是申请获准填埋气体项目年减排量的 1 倍以上。尽管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贡献是显著的,但申请 CDM,最终获得减排指标出售收益还存在明显的不确定因素。
表3 已批准申请CDM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2010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27日)
堆肥处理。2010 年,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继续呈现停滞甚至萎缩的状态。一些采用分选处理的堆肥场或者以综合处理场名义存在,其处理效果难以达到预计要求。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单独收集是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前提条件,这条经验正在被实践完全证实,以下一则新闻也可说明。江苏省盱眙县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兴建的总投资6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现已停止运行,其原因主要是该项目生产出来的肥料由于金属含量超标,达不到有机肥使用标准而不得不停止生产。目前,该县已重新着手规划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厂,现已完成规划选址。(中国新闻网淮安新闻,2011-02-18)
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即通常说的可腐烂有机物。目前,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主要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饭店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粪便等;随着垃圾分类管理的深入和推进,家庭厨馀垃圾,过期食品类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也将越来越多得到单独收集,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将大幅度增加。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进行肥料化利用需要统筹规划,才能有效地推进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我们每天消费的食物,往往不是当地生产的,食下去的变成粪便,通过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最后停留为污泥;食剩下的和食物加工剩余物经过垃圾物流,进入垃圾处理厂,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些可生物降解有机物能否就地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也有容量问题。此外,就是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资源化利用,也有优先顺序,不可能容易用的还有大量没有用,就去利用难以利用的。例如,北京市目前污泥处置面临的处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这方面的问题。目前污泥堆置或填埋约占78%,堆肥农用占20%。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目前,北京市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大量污泥未进行安全处理。政府应加大投入,统筹安排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法制委员会还表示,草案修改稿第五十条关于“鼓励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规定,容易造成误解,有机肥施用过量也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表决稿中将这一条例修改为 :“本市鼓励种植业通过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提高肥料使用效率,合理使用有机肥和化肥,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防治污染水环境。”(来源 :http://www.sina.com.cn 中国新闻网 2010年11月19日 13:22 )
因此, 统筹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管理,建立统一规划,对推进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利用具有现实和迫切的意义。
四、2011年展望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将加大。2011年是“十二五”的第一年,预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将加大。由于“十一五”,生活垃圾处理的投资计划完成率较低,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70%的目标却完成了,这也是生活垃圾处理的特殊性所在,这是靠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转换来的。一方面,许多城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城市面对的是“有钱没地”(居民反对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另一方面,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如村镇地区还缺乏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因此,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将成为“十二五 ”期间一项重要任务。2011 年1月上报国务院的《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预计会正式公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也将在年内出台,这些举措都将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进程。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将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分为两类,价值分类收集和环保分类收集。以经济收益为基础,材料循环利用为目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称为价值分类收集,这类收集主要体现为材料的回收利用如废纸、 废 金属、 废玻璃、 废塑料等回收。 我国普遍存在的废品回收就属于这一类。以降低垃圾处理成本为基础,推进垃圾处理效果环境友好为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称为环保分类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家庭厨馀垃圾的单独收集就属于这一类。价值分类收集客观效果实现了垃圾回收利用。因此,价值分类收集也属于环保分类收集。环保分类收集的各个环节也需要满足经济可行的基本条件,或者说环保分类收集也需要构建价值分类收集所需要基本要素。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践的深化,人们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认识将趋向务实。家庭厨馀垃圾单独收集需要辅助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在具体细节上需要落实配套条件。首先需要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机制。 例如, 一个生活垃圾120升的生活垃圾桶,需要垃圾桶装满了或接近装满了才能清运,否则如何计量认定。定时定点收集清运也是降低计量成本的必然要求,定时定点收集清运也是对生活垃圾投放行为进行约束的必然要求;其次要对生活垃圾违规投放进行
严厉处罚,严厉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规范生活垃圾投放行为,遏制乱倒乱放,甚至逃避生活垃圾收费;最后一点,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要与产生者(家庭和单位)有效对接。例如,共用垃圾桶通常是无法实现有限对接的,而每个家庭一个垃圾桶在高密度居住区也存在现实障碍。总之,以上三个方面没有落实配套的情况下,推行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是难以实现的。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增加。 餐厨垃圾通常指餐饮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俗称泔脚、泔水或潲水。广义的餐厨垃圾包括来自单位的上述餐厨垃圾和来自家庭的厨馀垃圾。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对餐厨垃圾进行专门管理,喂猪等传统的处理方式是餐厨垃圾的主要出路。随着“2003 年非典”事 件, 以及“禽流感 ”爆 发, 我国开始重视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在收集、运输途中泄漏,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不法利用对食品安全以及人体健康构成威胁,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被一些不法商贩回收提炼,制成“地沟油 ”掺入食用油中出售,重返居民餐桌 ;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可能含有各种病菌、病毒会成为人畜之间的交叉传染的途径。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立足于全部有机物资源化利用规划(包括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要先易后难、分布实施、有序推进。既要着眼与理论资源量,更要研究经济可利用量或者实际可利用量。餐厨集中处理后仅仅饲料化处理,实际意义特别是在保障生物及食品安全方面并不大,目前分散处理的主要流向也是作为饲料利用诸如养猪等;如果集中处理后全部进行肥料化处理,处理成本高,
大多数城市或企业还难以适应。因此,对于城镇和城市郊区,再利用与饲料化处理可以保留但需要规范;对于有条件的家庭和社区,好氧堆肥处理可以试点;对于大城市集中区,现代化的厌氧消化处理需要示范;脱水后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值得探索。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继续增加。能够利用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利用,对于不能利用的剩余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进行热能利用,这一点得到越来越多的共识。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对环境以及健康的影响,我们需要理性和客观。实际上并不是“上帝在回收,魔鬼在焚烧”(来源:比利时安特卫普垃圾焚烧厂居民沟通经验介绍)。如果说过去的一年生活垃圾焚烧在争议中走向理性,未来的生活垃圾焚烧将在争议中走向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发展是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是节能减排的,是生活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预计“十二五”期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 8~10万吨/日, 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70~80 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还将继续完善。卫生填埋处理因其适应性强, 运 行成本低等特点,目前仍然是县级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全国县级填埋场建设数量和投入运行的数量都将处于较高的状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专项治理预计会列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 年)》。目前已有的全国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中,凡在2008年以前《生活垃圾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出台前建设的设施,均需要改造渗沥液处理设施,采用“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 的组合工艺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综合治理。
综观国内外生活垃圾管理的发展历程,从垃圾收集过程看,由不完全收运发展到完全收运最后到分类收运;从垃圾处理过程看:由分散堆放发展到卫生填埋再发展到填埋减量最终发展到控制填埋物。发达国家用了大约30~40年时间走完上述历程,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快但差异也大,生活垃圾处理整体上还处在由不
完全收运到完全收运、由分散堆放到卫生填埋的发展阶段。展望 2011 年乃至“十二五 ”期间,生活垃圾处理需要“给力”,需要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给力”,更需要居民的“给力”。
参考文献(略)